新生始業輔導
臺中市立黎明國中112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課程表(課程若有更動,依照實際執行為主) | ||
一、 | 時間:112年8月28日(一)上午7點30分至下午4時止。 | |
二、 | 地點:黎明堂及教室。 | |
三、 | 注意事項: | |
1. | 1中午一律在校用餐,午餐費用80元,請各班於第一堂下課前收集繳交至學務處,未繳交者請於8月29日(二)返校日補繳。 | |
2. | 穿著本校運動服、帶環保杯、環保筷、文具、書包到校,並請同學小心保管財物。 | |
四、 | 課程表: |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持人 | 地點 | |
晨間 |
07:30 ~ 08:55 |
導師班級經營及收午餐便當費80元(環境整理、集合隊形、坐位安排…) |
導 師 |
各班教室 |
1 |
09:05 ~ 09:35 |
基本教練 |
生教組長 |
黎明堂 |
2 |
09:35 ~ 09:50 |
開訓典禮 |
校 長 各處室主任 |
黎明堂 |
3 |
09:50 ~ 10:30 |
生活常規宣導 |
生教組長 |
黎明堂 |
4 |
10:40 ~ 11:00 |
學務章則 |
學務主任 |
黎明堂 |
5 |
11:00 ~ 11:45 |
環境維護&保健宣導 |
衛生組長 健康中心 |
黎明堂 |
11:45 ~ 12:30 |
午 餐 |
導 師 |
各班教室 |
|
12:30 ~ 13:10 |
午 休 |
導 師 |
各班教室 |
|
6 |
13:20 ~ 13:45 |
水域安全及體育活動注意事項 |
體育組長 |
黎明堂 |
7 |
13:45 ~ 14:05 |
營養午餐須知與禮儀 |
午餐秘書 |
黎明堂 |
8 |
14:15 ~ 14:40 |
新生事務、課程、評量與升學 |
教務主任 |
黎明堂 |
9 |
14:40 ~ 15:00 |
性平宣導 |
輔導主任 |
黎明堂 |
10 |
15:15 ~ 15:30 |
服務學習時數執行宣導 |
訓育組長 |
黎明堂 |
11 |
15:30 ~ 15:50 |
校歌練唱 |
訓育組長 |
黎明堂 |
12 |
15:50 ~ 16:00 |
結訓典禮 |
校 長 |
黎明堂 |
13 |
16:00 |
放 學 |
生教組長 |
黎明堂 |
臺中市黎明國中112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學生須知
一、活動日期:112年8月28日(一)上午7點30分至下午4時止。
二、到校時間:請於7:30前到校(請勿過早到校);有請假需求者,請事先通知導師或致電本校請假專線(04)-22523263。
三、請穿著本校體育服,如尚未購買,可穿國小體育服/制服。(如有需求,可至本校領取學長姐的校服)。
五、攜帶用品:環保杯、環保筷、個人文具、書包。
六、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上、放學時段,一律由新大門「干城路口」出入。
- 步行/搭公車的同學:
- 放學出校門後,請靠人行道的圍牆側前進(尊重其他用路人)。
- 請勿在校門口喧嘩,不要邊走邊吃、滑手機或閱讀,以維護人我行的安全。
- 搭乘公車的同學請配合司機先生指示,避免在公車上喧嘩,或是擠在門邊。
(二)家長接送的同學:
1.搭乘機車者,請在「機車停等區」上、下車。
2.搭乘汽車者,請在「校門口駐側彎」上、下車,不要在轉角附近上、下車,也不要在新大門口或黎明路側門口迴轉,以免發生危險。
(三)有騎單車的同學:
1.在「黎明路-干城路口」及「干城街-新大門」的斑馬線就下車牽行,從人行道上進入校門口後,從「無障礙坡道」將單車牽往停放區。
2.勿併排騎乘、勿逆向及雙載。
3.騎乘單車時請務必戴安全帽(建議騎I-bike亦同)。
七、校內活動注意事項
(一)下課時:
1.經師長同意,方可前往其他樓層或教學區。
2.經師長同意,方可前往集合場運動、打球。
3.走廊上(含樓梯附近)請勿奔跑及丟擲物品。
4.不得大聲喧嘩、吹口哨。
5.看到師長主動問好。
(二)上課期間:未得到老師同意,請勿交談、走動或從事與教學無關事務(例如丟垃圾)。
(三)違禁品:與教學無關的物品請勿帶來學校,老師要求帶到課堂上使用的物品,只能在該節課使用,其他時間不得借予同學或自行拿出觀看、把玩。
(四)手機:進入校門前關機、出校門後再開機,校內有急用時(例:和家長聯繫)要先向老師報備,得到允許後,於老師指定的位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