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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景

新生始業輔導

臺中市立黎明國中112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課程表(課程若有更動,依照實際執行為主)
一、 時間:112年8月28日(一)上午7點30分至下午4時止。
二、 地點:黎明堂及教室。
三、 注意事項:
  1. 1中午一律在校用餐,午餐費用80元,請各班於第一堂下課前收集繳交至學務處,未繳交者請於829()返校日補繳。
  2. 穿著本校運動服、帶環保杯、環保筷、文具、書包到校,並請同學小心保管財物。
四、 課程表: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地點

晨間

0730 0855

導師班級經營及收午餐便當費80(環境整理、集合隊形、坐位安排…)

導   師

各班教室

1

0905 0935

基本教練

生教組長

黎明堂

2

0935 0950

開訓典禮

校   長

各處室主任

黎明堂

3

0950 1030

生活常規宣導

生教組長

黎明堂

4

1040 1100

學務章則

學務主任

黎明堂

5

1100 1145

環境維護&保健宣導

衛生組長

健康中心

黎明堂

1145 1230

午       餐

導   師

各班教室

1230 1310

午       休

導   師

各班教室

6

1320 1345

水域安全及體育活動注意事項

體育組長

黎明堂

7

1345 1405

營養午餐須知與禮儀

午餐秘書

黎明堂

8

1415 1440

新生事務、課程、評量與升學

教務主任

黎明堂

9

1440 1500

性平宣導

輔導主任

黎明堂

10

1515 1530

服務學習時數執行宣導

訓育組長

黎明堂

11

1530 1550

校歌練唱

訓育組長

黎明堂

12

1550 1600

結訓典禮

校   長

黎明堂

13

1600

放       學

生教組長

黎明堂

 

 

臺中市黎明國中112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學生須知

  一、活動日期:112年8月28日(一)上午7點30分至下午4時止。

二、到校時間:請於7:30前到校(請勿過早到校);有請假需求者,請事先通知導師或致電本校請假專線(04)-22523263。

三、請穿著本校體育服,如尚未購買,可穿國小體育服/制服。(如有需求,可至本校領取學長姐的校服)。

、攜帶用品:環保杯、環保筷、個人文具、書包。

六、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上、放學時段,一律由新大門「干城路口」出入。

  • 步行/搭公車的同學:
  1. 放學出校門後,請靠人行道的圍牆側前進(尊重其他用路人)。
  2. 請勿在校門口喧嘩,不要邊走邊吃、滑手機或閱讀,以維護人我行的安全。
  3. 搭乘公車的同學請配合司機先生指示,避免在公車上喧嘩,或是擠在門邊。

(二)家長接送的同學:

1.搭乘機車者,請在「機車停等區」上、下車。

2.搭乘汽車者,請在「校門口駐側彎」上、下車,不要在轉角附近上、下車,也不要在新大門口或黎明路側門口迴轉,以免發生危險。

(三)有騎單車的同學:

1.在「黎明路-干城路口」及「干城街-新大門」的斑馬線就下車牽行,從人行道上進入校門口後,從「無障礙坡道」將單車牽往停放區。

2.勿併排騎乘、勿逆向及雙載。

3.騎乘單車時請務必戴安全帽(建議騎I-bike亦同)。

七、校內活動注意事項

(一)下課時:

1.經師長同意,方可前往其他樓層或教學區。

2.經師長同意,方可前往集合場運動、打球。

3.走廊上(含樓梯附近)請勿奔跑及丟擲物品。

4.不得大聲喧嘩、吹口哨。

5.看到師長主動問好。

(二)上課期間:未得到老師同意,請勿交談、走動或從事與教學無關事務(例如丟垃圾)。

(三)違禁品:與教學無關的物品請勿帶來學校,老師要求帶到課堂上使用的物品,只能在該節課使用,其他時間不得借予同學或自行拿出觀看、把玩。

(四)手機:進入校門前關機、出校門後再開機,校內有急用時(例:和家長聯繫)要先向老師報備,得到允許後,於老師指定的位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