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1
本校114學年度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身障資源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2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二、報名及甄選日期,詳如簡章。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簡章中的第一款人員)
指下列各款人員:
1、社會工作人員。
2、教保員及訓練員。
3、生活服務員。
4、照顧服務員。
5、居家服務督導員。
6、家庭托顧服務員。
7、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員。
8、個人助理。
9、同儕支持員。
10、定向行動訓練員。
11、視覺功能障礙生活技能訓練員。
12、輔具評估人員。
13、輔具維修技術人員。
1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院長(主任)、副院長(副主任)。
15、其他依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人員配置標準規定提供服務需進用之相關專業人員。
均可報考。
三、報名方式: 請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各階段報名日期截止前,將報名表件(含履歷表、學歷、資格證件等影本,個人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以下列方式送達:
1.郵寄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郵戳為憑。
2.親自送達本校警衛室(上面註明為教助員報名表件,轉交輔導室特教組),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
四、 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初步審核後,將安排面試,請收到通知者,屆時攜帶身分證及所有報名表件正本到本校進行面談,若於9月24日(二)止仍未收到通知者即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黎明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干街88 號)。
六、聯絡電話:04-22510983轉745(特教組長)、740(輔導主任)。
一、甄選名額:身障資源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2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二、報名及甄選日期,詳如簡章。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簡章中的第一款人員)
指下列各款人員:
1、社會工作人員。
2、教保員及訓練員。
3、生活服務員。
4、照顧服務員。
5、居家服務督導員。
6、家庭托顧服務員。
7、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員。
8、個人助理。
9、同儕支持員。
10、定向行動訓練員。
11、視覺功能障礙生活技能訓練員。
12、輔具評估人員。
13、輔具維修技術人員。
1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院長(主任)、副院長(副主任)。
15、其他依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人員配置標準規定提供服務需進用之相關專業人員。
均可報考。
三、報名方式: 請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各階段報名日期截止前,將報名表件(含履歷表、學歷、資格證件等影本,個人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以下列方式送達:
1.郵寄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郵戳為憑。
2.親自送達本校警衛室(上面註明為教助員報名表件,轉交輔導室特教組),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
四、 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初步審核後,將安排面試,請收到通知者,屆時攜帶身分證及所有報名表件正本到本校進行面談,若於9月24日(二)止仍未收到通知者即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黎明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干街88 號)。
六、聯絡電話:04-22510983轉745(特教組長)、740(輔導主任)。